第十(臺東)巡防區指揮部:與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合署辦公。 第十一(馬祖)巡防區指揮部:與金馬澎分署第一〇岸巡隊合署辦公。 第十二(金門)巡防區指揮部:與金馬澎分署第九岸巡隊合署辦公。 第十三(澎湖)巡防區指揮部:與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合署辦公。 艦隊分署(分署長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或警監或少將) 15個海巡隊(巡護船及巡防艇)
天空傳媒(股)公司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