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火煉

二戰後,歷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、臺灣省參議員、臨時省議會議員、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及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等。 父洪聯魁(1853-1912)為清代文秀才,1898年任南投弁務署參事,應當局諮詢以策鎮撫。明治三十五年(1902年)受紳章。洪煉為次子,長子洪得中。 長子洪遜欣任司法院大法官、孫女歐陽子為小說家。 次子洪樵榕任南投縣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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