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,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涉於2006年起長達16年間透過人頭帳戶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,金額達新臺幣333萬餘元,潘、陳等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,同年6月15日潘懷宗被判刑2年、緩刑5年、褫奪公權5年,同年7月22日士林地檢未就一審判決上訴,全案確定,7月28日臺北市議會依法回溯至7月20日解除潘懷宗的議員職務,並由民進黨籍陳賢蔚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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