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海新市鎮

程開始動工,但2006年6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議停止淡海市鎮的後續開發,僅完成第一期工程中第一開發區及第二開發區共約446公頃之土地徵收、整地、道路公共設施,以及興建六百戶的示範國宅。行政院經建會決議停止後續開發後,並一併縮小淡水市鎮範圍至目前已完成整地之446公頃土地,預估人口也從原先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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