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包括查勘、測量、區內社會經濟調查。1951年3月初向中央水利部提交了荊江分洪區、荊江臨時分洪計劃,請求審定;并同時在漢口召開了有湘鄂兩省政府及其水利局、武漢大學和本會人員參加的荊江臨時分洪工程座談會。會上湖北贊成;湖南反對。1951年8月《荊江分洪工程計劃》確定。1951年冬天,周恩來又寫信給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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