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緒勞動、情緒工作或情緒勞務(英語:Emotional Labor),最早是由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學者亞莉·霍奇查爾德於1983年所提出,其將情緒勞動做了以下定義:「管理本身情緒用以創造公眾可見的面部及肢體表現」。她並提出員工管理情緒的兩種方式為深層和淺層,淺層扮演指的是員工調節情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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