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9年(民國五十八年)11月15日,臺北橋改建完畢並通車,從鐵橋改為水泥橋,為四線道路,橋長498.4公尺,並於主橋上游(南)側新建邊橋(副橋),為機車專用道及人行道。當時要在臺北大橋通行需要付過橋費,一直到1977年(民國六十六年)7月1日才停收,而橋上的收費亭則到90年代中期進行改建工程時才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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