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水

1991)監管。雖然初犯者通常只會受到警告,但法規規定違例者可被處不超過1000英鎊的罰金。另外,最早因"浪費食水"而被處罰20先令的案例則出現於1921年。 臺灣自來水公司 - 停水通知 (頁面存檔備份,存于互聯網檔案館) 經濟部水利署 - 水情燈號各階段限水說明 (頁面存檔備份,存于互聯網檔案館) 中央通訊社,一期作停灌休耕 水利署:不得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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