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。1947年6月1日,運輸處擴充,改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七運輸處。 第八區公路工程管理局:駐北平。管轄華北各省。 第九區公路工程管理局: 委辦臺灣省公路局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,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958年撤銷(名義上保留,如駕照上官印仍刻有「交通部公路總局」字樣),實質業務均交由臺灣省公路局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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