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唐書

落”,慶歷四年(1044年)下詔重修。至和年(1054年)七月,仁宗催促“速上所修《書》”。前後參與其的有宋敏求、范鎮、歐陽修、宋祁、呂夏卿、梅堯臣,《新書》所依據的人文獻及史著作均審慎選擇,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,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。《新書》對〈志〉十分重視,新增《儀衛志》、《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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