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人統治臺灣後,藉由地方會議來挑選受其征服的各社首長,候選人來自社內長老,首長職權除執行當局政令之外,亦需協助宣教士推動教育事業。首長人數依村社規模而有所不同,如大社3位、中社2位、小社1位,首長若是年紀過大,荷蘭人也會多選1位首長以輔助。首長原則上一年一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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