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意戶在公告期間未能完成申請分配抵價地手續,後來向內政部提出訴願亦遭駁回。 當時,申請抵價的截止日期曾一再延後,苗栗縣縣長劉政鴻,也在最後的截止日期前開記者會,呼籲地主不要錯過時間,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放補償費。但截止後,有38名地主向縣府訴願補請抵費地或補件、另有
天空傳媒(股)公司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