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鳴岡

寺丞,二十五年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,二十七年晉右少卿,改左少卿。三十一年升南京太常寺卿,三十四年升南京通政使,三十六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。萬曆三十八年(1610年),以兵部右侍郎,總督兩廣軍務,巡撫廣東,上《條陳防海五議》,加強沿海防御,並強化澳門管理。四十一年官至南京刑部尚書,四十四年卒,賜祭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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