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點效背後的理由意向即是防止"法律騷擾"(legal harassment),以及防止過度使用或濫用司法資源(英語:Judicial economy)等之情事發生。 臺灣的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爭點效,反而是否定爭點效之存在。亦即,民事訴訟法400條僅規定「經裁判之訴訟標的」有既判力
地球圖輯隊
李芸2024-03-01
2024-03-01 地球一瞬,世界各地正發生這些大小事。註:本文為單一事件快訊報導,非深度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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