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警察

會用「正義」合理化此行為,卻不見得能符合法律上的「合理懷疑」,合理懷疑則須有「客觀事實」做為判斷。 1998年1月晚上9點,一位李姓民眾獨自行經士林重陽橋,而被在此處執行道路臨檢勤務的員警盤查,要求出示身分證件,李以未帶為由拒絕出示任何證件,員警自其衣褲外盤檢物品,李因此辱罵員警,最後被以「侮辱公署罪」起訴,並處以拘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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