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大中

:197。1997年12月29日,韓國國會通過了十三項金融改革措施。依照新的《韓國銀行法》,央行行長經國會商討后由總統直接任命,掌管具政策制定權的貨幣委員會,從而切斷了財經部對央行的實際控制權,增強了央行的獨立性。1998年4月,直屬于青瓦臺,負責監督銀行、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的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(英語:Financial

wik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