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國防醫學院招生專區,依據「108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」,於第20頁載明「本學院各學系軍費生於規定之服役期間,未履行其服務義務期滿者,專業證書(醫師證書、牙醫師證書、藥師證書、護理醫師證書)由軍醫局保管;另依應服滿與未役期之比率賠償,償還其在學期間所受領公費待遇、津貼總金額之四倍賠償金。」依招生簡章規定及詢問軍醫
地球圖輯隊
許家銘2024-02-21
2024-02-21 地球一瞬,世界各地正發生這些大小事。註:本文為單一事件快訊報導,非深度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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