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大陸學生赴臺灣就讀

,中華民國行政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2修正草案,將中國大陸學生在臺「停留期間」改為「居留期間」,以符合健保規定。 法案於2012年10月17日函送立法院、12月28日經立法院院會通過交內政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。2014年9月24日立法院8屆6會期內政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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