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因緣

淫之心,叫作受。 愛,從十四、五歲至十八、九歲時,貪求享樂等境界,但是未能廣遍追求,是名為愛。捨受的本性是寧靜的,而這也能成為愛的目標。 取,從二十歲後,貪欲變多,到處追求五塵境,叫作取。 有,因為追求諸境而引起善惡業,積集牽引,產生三有的結果,叫作有。 生,指因為現世的善惡之業,未來世還在六道四生中受生,叫作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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